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2名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食宿交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1日
联系电话:0319—7867676
传真电话:0319—7832676
2022年1月19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2名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食宿交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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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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