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8】9号)和《河北省精准扶贫车间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申请帮扶车间认定的“平乡县李叁塑料制品厂”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七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319—7867676
传真电话:0319—7832676
附:平乡县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xlsx及平乡县帮扶车间就业花名册.xls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