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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平乡县重点因子排放高值空间溯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08   来源: 生态环境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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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平乡县重点因子排放高值空间溯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作为比选人公开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内容

1、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提供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平乡县重点因子排放高值空间溯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采购内容:主要内容是在县域内重点涉气企业、东南工业集群、东部工业集群的高架源传输通道上布设溯源监测站,在邯郸-平乡传输通道、西北颗粒物传输通道分别布设溯源监测设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4、预算金额:301.60万元。

二、对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完成招标代理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08月08日-2025年08月12日自行下载,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二楼西头221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比选公告发出后,相关资料即视为已送达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查看比选公告及有无澄清或修改。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或获取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补否决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参选的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3.对于未中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解释。

七、公告媒体:平乡县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

比选人地址:邢台市平乡县三合街173号

比选人联系人:高夺

比选人联系电话:0319-7833578

平乡县重点因子排放高值空间溯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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