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大时村、李河东、前进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97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1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集体土地0.7256公顷;2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集体土地1.1199公顷;3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集体土地0.6816公顷、大时村社区集体土地0.4128公顷;4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集体土地1.0360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位于东至文化广场,西至泽平路绿化带、文化广场、滏漳大道绿化带,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2号地块位于东至平乡县劳动公园、邢台越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平乡县睿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平乡县劳动公园、平乡县睿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西河村社区地,北至滏漳大道区域内;3号地块位于东至宏屹望府小区,西至平乡县第一中学东校区,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4号地块位于东至昌平街,西至前进社区地,南至育英路,北至前进社区地区域内。
(三)用途:1号地块为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2号地块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3号地块为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4号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97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1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集体土地0.7256公顷;2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集体土地1.119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位于东至文化广场,西至泽平路绿化带、文化广场、滏漳大道绿化带,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2号地块位于东至平乡县劳动公园、邢台越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平乡县睿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平乡县劳动公园、平乡县睿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西河村社区地,北至滏漳大道区域内。
(三)用途:1号地块为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2号地块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97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3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集体土地0.4128公顷。
(二)范围:位于东至宏屹望府小区,西至平乡县第一中学东校区,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97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3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集体土地0.6816公顷。
(二)范围:位于东至宏屹望府小区,西至平乡县第一中学东校区,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1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97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4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前进社区集体土地1.0360公顷。
(二)范围:位于东至昌平街,西至前进社区地,南至育英路,北至前进社区地区域内。
(三)用途:医疗卫生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