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田付村镇后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挂钩转征函〔2025〕1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03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挂钩转征函〔2025〕1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1号地块征收田付村镇后官庄村集体土地2.4631公顷。
(二)范围:位于东至西河村社区地,西至规划路,南至后官庄村地,北至滏漳大道环城水系、储备地块(平乡县2018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区域内。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5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邢政挂钩转征函〔2025〕1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503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邢政挂钩转征函〔2025〕1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该批次1号地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集体土地0.0407公顷。
(二)范围:位于东至西河村社区地,西至后官庄村地,南至后官庄村地,北至西河村社区地区域内。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5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