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对督察发现的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2)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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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附件: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对督察发现的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2)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 |
责任单位 |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PM10浓度较2024年持续下降 |
整改措施 |
(一)一是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加大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各类施工作业管控力度,督促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抑尘措施。二是做好高空扬尘治理。全县在建施工工地,建筑主体门窗洞口全部用2000目密目式防尘网封闭,对门窗洞口脱落、破损的密目式防尘网开展更换、修复,楼层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洒水冲洗,有效减少高空扬尘污染。(二)一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对县域内国省干道、县乡道路,合理安排清扫保洁时间,严格标准、上足设备、加密清扫频次,推动保洁质量上台阶、提档次。科学、合理安排湿扫车辆,加强对县域内国省干道、重点县乡道路的湿扫频次,强化对作业司机的培训教育,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确保道路扬尘管控到位。二是优化清扫作业模式,提升作业标准。采用“机械清扫+人工精细化保洁”模式,在机械清扫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工清扫对边角、绿化带周边等机械清扫盲区进行精细化清理,最大限度降低道路积尘负荷。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属地乡镇、住建、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三)一是强化清扫保洁力度,加大人员与设备投入力度,统筹调配作业力量,优化调整作业时间与频次,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纳入重点保洁范围,实现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推行城区主干道18小时滚动保洁机制,投入10台养护冲洗车、17台洗扫车开展循环机械化作业,确保道路路面洁净见本色、无明显积尘;安排15台洒水车严格按标准每日洒水6次,持续提升路面水洗机扫效率,机械化清扫率、水洗机扫率均稳定保持100%。二是加强监督巡查考核建立常态化监督巡查机制,组织专人对道路保洁情况开展高频次巡查检查,对发现的积尘超标、保洁不到位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环卫公司立行立改。严格执行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详细记录台账,依规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
完成情况 |
(一)强力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对在建工地扬尘防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帮扶,发现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督促建筑工地对发现问题进行高标准落实整改;印发《房屋建筑工地高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攻坚方案》,开展楼层清扫专项行动,消除建成楼层垃圾积存、灰尘外逸;外脚手架外立网及裸露门窗洞口全部用国标2000目进行双层固定,确保牢固、整洁,对破损脏污处及时修复和冲洗;确保建筑工地楼体密目网全部悬挂到位,无松动、无破损,有效降低高空扬尘污染。(二)持续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的日常管理,将相关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形成长效治理合力。(三)一是科学、合理安排湿扫车辆,加强对县域内国省干道、重点县乡道路的湿扫频次,强化对作业司机的培训教育,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确保道路扬尘管控到位。二是加强站点周边道路保洁,严格按照环保指令加大道路保洁力度。 |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