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常见多发、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排水管网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涉及我县序11、39、41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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