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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1、39、41)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2-12   来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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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常见多发、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排水管网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涉及我县序11、39、41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2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7866938(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xxcgj123@163.com

11号问题整改情况表.docx

41号问题整改情况表.docx

39号问题整改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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