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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燃气安全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燃气安全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2   来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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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压实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我县燃气安全隐患社会举报渠道及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事项范围

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储存、分装、囤积的非法窝点及隐蔽经营场所;

2. 无合法经营资质、违规运营的加气站点及各类燃气经营网点;

3. 个人或无资质主体私自转运、倒卖瓶装燃气、跨区域流动售气,以及使用报废、超期、破损不合格气瓶的行为;

4. 餐饮经营单位、商超市场、校园食堂、医疗机构、夜市摊点、集中商铺等重点场所存在的燃气设施不规范问题,包含燃气管线老化破损、未按规定安装报警器、报警器不灵敏或断电停用、气瓶违规堆放等隐患;

5. 燃气经营企业违规供气、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6. 其他各类危害公共安全、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隐患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9-7866938

举报邮箱:pxxcgj123@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燃气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线索。我县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核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持续筑牢全县燃气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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