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压实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我县燃气安全隐患社会举报渠道及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事项范围
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储存、分装、囤积的非法窝点及隐蔽经营场所;
2. 无合法经营资质、违规运营的加气站点及各类燃气经营网点;
3. 个人或无资质主体私自转运、倒卖瓶装燃气、跨区域流动售气,以及使用报废、超期、破损不合格气瓶的行为;
4. 餐饮经营单位、商超市场、校园食堂、医疗机构、夜市摊点、集中商铺等重点场所存在的燃气设施不规范问题,包含燃气管线老化破损、未按规定安装报警器、报警器不灵敏或断电停用、气瓶违规堆放等隐患;
5. 燃气经营企业违规供气、入户安检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6. 其他各类危害公共安全、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隐患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9-7866938
举报邮箱:pxxcgj123@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燃气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线索。我县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核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持续筑牢全县燃气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