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即“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或同一主体当年累计帮扶资金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含)的,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拟对我县投资主体——平乡县济林源农林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一、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为:
1.生产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等,目的为了解经营主体是否具有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
2.公司信用状况和法人信用状。目的为了解公司及法人是否存在失信状况及公司的金融贷款还款情况。
3.纳税状况,是否有税收违法记录等。
4.企业发展前景等情况。
二、针对以上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拟选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该项业务,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营业场所;
2.公司机构经营范围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业务、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业务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4.与我局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参聘公司上报材料如下:
1.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简介、公司荣誉、近三年工作业绩、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材料。
以上证明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所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
四、选聘办法
1.本次共选聘1个会计师事务所。
2.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则根据服务报价(50%)、公司实力(30%)、公司业绩(20%)等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
3.对于未中选的公司,我局不再另行解释。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尽职调查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行费用拨付。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平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县综治中心三楼
联系人:董瑞松 联系电话:0319-7835313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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