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罚没财物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对县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罚没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的部门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37个(正本)和其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所持的罚没许可证73个(副本),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公告如下:
年检合格的部门:平乡县司法局、平乡县财政局、平乡县新闻出版局、平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平乡县公安局、平乡县民政局、平乡县教育局、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平乡县交通运输局、平乡县水务局、平乡县农业农村局、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平乡县卫生健康局、平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平乡县应急管理局、平乡县审计局、平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乡县统计局、平乡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平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平乡县医疗保障局、平乡县烟草专卖局、平乡县消防救援大队、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平乡县节固镇人民政府、平乡县油召乡人民政府、平乡县寻召乡人民政府、平乡县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平乡县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平乡县平乡镇人民政府、平乡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平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的资格证明。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单位不再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继续实施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平乡县司法局 7835007
平乡县财政局 7832034
附件:平乡县2026年度罚没许可主体名单
平乡县司法局 平乡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