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县社会组织生态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以“山寨社团”形式,未经公安等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名义在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骗财敛财开展所谓“大师”评选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均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平乡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邮箱:pxmjzz@163.com
举报电话:0319-7980993
平乡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



公安机关备案 13050002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