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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平乡县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 2026-07-23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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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徐河东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乡县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东至平乡县向阳学校,西至徐河东社区地,南至徐河东社区地,北至徐河东社区地、邢台市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区域内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中小学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2.0000公顷,其中农用地2.0000公顷(其中耕地0.629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5.50万元/公顷(5.70万元/亩),计171.0000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标准按照《平乡县调整征地补偿有关机制的意见》(〔2021〕1号)等文件执行,补偿方式采取包干补偿方式,标准为3.55万元/亩。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平乡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59.8500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徐河东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平乡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7837063

地址: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泽平路与振兴大街交岔路口往东约180米)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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