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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平乡县农业农村局农资经营主体分级分类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6-07-28   来源: 农业农村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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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2026年度平乡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平乡县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关于农资经营主体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平乡县域内农资经营企业,D风险按100%随机抽取,BC风险按10%随机抽取。

三、抽查实施部门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抽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公示信息检查。

(二)农业农村局抽查事项:农药产品抽查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为协同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总体部署和沟通协调,制定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将名单共享给县级参与部门。县级部门可根据本系统监管实际,将检查对象分派至所在辖区的检查部门。

2、涉及本次检查的部门在接收到抽查名单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检查对象的认领,并根据部门实际从本部门或本系统中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牵头部门视情召开抽查部署培训会,并负责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现场对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检查。各检查部门分别填写本部门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后,由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4、参加此次抽查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

(二)抽查方式:

1.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从农资经营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和人员。

2.对企业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联合检查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查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参加联合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联合监管质效。

联系人:王丽华  电话0319-783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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