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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doc

发布日期: 2021-02-08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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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乡2021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1号地块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以东土地东邻:邢台航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河北澳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邻向阳街,南邻:魏家庄村地,北邻:河北凯特新能源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土地3.5042公顷,其中农用地3.5042公顷(其中耕地3.44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639公顷)。无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已罚没,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乡县第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0.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35%,缴纳社会保障98.4242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李河东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德忠     联系电话:7833558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128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乡2021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1号地块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村北土地东邻:平乡县华洋塑胶厂,西邻向阳街,南邻:泽平路,北邻:李河东社区地、河北大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土地3.4639公顷,其中农用地3.4639公顷(其中耕地3.35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052公顷)。无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已罚没,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乡县第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0.2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35%,缴纳社会保障97.292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德忠     联系电话:7833558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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