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开始了,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经民政局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认定方式方法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曾申报、联审过的低收入家庭,不需要到民政局再次提出申请。民政局将依据2020年度的申报信息进行联审核查。申请家庭如不同意直接审核或家庭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自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向民政局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提出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否则视为默认授权。
二、2020年度未申请过的,即新增家庭需向民政局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证明出具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2021年度不再对各个申请家庭发放低收入家庭证明,届时民政局将统一出具证明并将信息反馈给住建部门。
联系方式:7835076(民政局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平乡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