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邢台市政府

官方微信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平乡县教育局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1-06-01   来源: 教育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平乡县教育局

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平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省、市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会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办、教育局、审批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电视台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联合工作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少数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违规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良莠混杂,侵害了家长和学生利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孩子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外培训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提升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选择能力,确保家长合法权益免受侵犯,平乡县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家长朋友们:

一、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课余时间很多家长都在给孩子报名参加校外辅导培训,其实孩子学业进步的关键,是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如确有需要在课余时间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盲目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尽量减少孩子的学业负担。

二、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家长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安全环境,切忌选择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这些非法培训机构未经审批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无法依法维权。因此各位家长务必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机构实际开设的培训内容必须和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办学内容一致。拒绝到以注册为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以及打着“全国连锁”“考级考试定点单位”等旗号的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自觉抵制无证违规培训行为,选择白名单中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附后)。

三、查看教师资质及培训时间。要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晚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家庭作业。

四、查看课程设置。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不得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活动。

五、查看收费条款,拒绝不合理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诱惑家长跨学期、跨学年缴费。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培训费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并开具合法票据。在此建议各位家长交费时选择一月一结,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惯用促销诱惑,避免机构倒闭“卷钱跑路”“钱课两空”,造成经济损失。

六、查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七、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并妥善保管相关票证家长为孩子慎重选择培训机构后,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同时,须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不要超期、超前交费,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招生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八、依法依规维权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依照合同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国家有关中小学师德规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若家长发现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或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行为,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请一要拒绝孩子参与,二要及时举报。

家长朋友们,关爱每一位孩子,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在此,平乡县教育局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过重学习任务,多培养兴趣特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让孩子全面发展、健康、快乐地成长。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监督举报电话: 0319-7861509

               0319-7861181

0319-7999901

 

附:2021年平乡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021年6月1日

 

 

 

 

 

 

 

2021年平乡县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021年6月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学地址

备注

1

平乡县伊而学培训学校

三合街北段西侧


2

平乡县艺晨艺术培训学校

平乡县育才路中段路南


3

平乡县海阳文化培训学校

平乡县永泰街中段东侧


4

丹辉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城人民路西段北侧


5

平乡县轩石辅导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丰州镇西河村


6

珊珊文化培训

永泰街42号


7

平乡县双轩辅导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丰州镇广场西路中段


8

平乡县学大文化培训学校

三和街北段路东


9

天天艺术学校

文明路西段国税小区对面


10

平乡县翰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昌平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11

平乡县圆点艺术培训学校

文明路中段


12

平乡县小桔灯培训学校

平乡县县城文明路


13

平乡县启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育才路西段


14

菁华浩扬英语培训学校

平乡县三合街北段东侧


15

平乡县禅武会武道培新学校

平乡县丰州镇文明路230号


16

青主播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西河村


17

平乡县阳光童绘艺术培训学校

建设大街中段西侧


18

平乡县紫藤花艺术培训学校

平乡县平乡镇南门村


19

邢台蓝之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平乡镇大东门村


20

博扬文化培训学校

文明路东段路南


21

红舞社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育才路西段路北


22

平乡县舞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南湖广场西路


23

邢台艺武学堂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中华路西段路北


24

平乡县舞之都艺术学校

永泰街南段路东


25

平乡县小螺号艺术培训学校

广场南路东段路北


26

平乡县尚伟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文明路东段南侧


27

平乡县舞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县城建设大街北段路东


28

思源文化培训学校

仿古街北段路西


29

平乡县笔畅文化培训学校

文明路东段 南侧


30

平乡县未来文化培训有限公司

广场南路南侧,三合街西侧


31

平乡县正伟文化培训学校

东初路东段路北


32

酷曼德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广场南路南侧、三合街西侧


33

平乡县趣玩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建设大街中段西侧


34

平乡县优才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文明路东段南侧


35

平乡县东童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人民路西段南侧


36

平乡县优拓文化培训学校

平乡县昌平街北段西侧


37

平乡县清华优才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新丰街路南


38

平乡县启窗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平乡县平安路中段南侧


39

平乡县鸿远文化培训学校

中华路办事处西河村社区


40

平乡县星之语艺术培训学校

平乡县油召乡停西口村东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