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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平乡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 2023-12-21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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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3年度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1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376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79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76

(三)批准时间:2023125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1号地块面积8.4252公顷,位于东至广场西路,西至丰州街,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土地8.4252公顷(其中耕地5.8576公顷、非耕农用地2.5676公顷)。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2地块面积4.3674公顷,位于东至广场东路,西至广场西路,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土地4.1147公顷(其中耕地1.5720公顷、非耕农用地2.5427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1221日至20231229。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平乡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3年度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1221

 

平乡县人民政府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3年度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1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376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79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76

(三)批准时间:2023125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2地块面积4.3674公顷,位于东至广场东路,西至广场西路,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土地0.2527公顷(其中耕地0.0479公顷、非耕农用地0.204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1221日至20231229。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平乡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3年度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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