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376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79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76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1号地块面积8.4252公顷,位于东至广场西路,西至丰州街,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土地8.4252公顷(其中耕地5.8576公顷、非耕农用地2.5676公顷)。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2号地块面积4.3674公顷,位于东至广场东路,西至广场西路,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河村社区土地4.1147公顷(其中耕地1.5720公顷、非耕农用地2.5427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及有关农户:
平乡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376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79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76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2号地块面积4.3674公顷,位于东至广场东路,西至广场西路,南至滏漳大道,北至泽平路区域内,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大时村社区土地0.2527公顷(其中耕地0.0479公顷、非耕农用地0.2048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