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活县风险补偿金和结余资金扶持跨年度
(2021-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实施计划的公告
盘活县风险补偿金和结余资金扶持跨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复(平政字〔2024〕17号),具体批复计划情况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乡村路灯项目。盘活资金9.5万元,扶持县乡村振兴局完成建设跨年度(2023年)乡村路灯项目。
(二)乡村道路硬化项目。盘活资金143.0173万元,扶持县乡村振兴局完成建设跨年度(2023年)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乡村小型桥梁建设项目。盘活资金121.137645万元,扶持县乡村振兴局完成建设跨年度(2023年)乡村小型桥梁建设项目。
(四)中药材及杭白菊烘干项目。盘活资金5.75万元,扶持田付村镇完成建设跨年度(2021-2022年)中药材及杭白菊烘干项目。
(五)项目管理费。盘活资金30.6896万元,用于寻召乡、节固镇在完成建设跨年度(2021-2022年)项目的立项、设计、监理、审核等方面费用。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一)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可依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文件,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本计划涉及项目要在2024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均须执行《平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监督电话:12317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19-7835313
公告期限(2024年4月7日至5月6日)
来访地址:平乡县县城振兴大街106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西一楼北头
附件:平乡县盘活风险补偿金扶持跨年度(2021-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表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