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度上半年计划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邢办字〔2022〕13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我局招标项目的知悉度,现将近期计划招投标项目公告如下:
一、近期计划招标项目名称
(一)平乡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
(二)平乡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近期计划招标项目概况
(一)平乡县2024年乡村道路及路灯建设项目。拟投入工程资金2634.75万元,均为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新建街道(出村路)15314平方米;翻建街道(出村路)47765.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149405.07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14708平方米、硬化巷道20176.2平方米、铣刨平铺沥青路面24533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951盏。
(二)平乡县2023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投入工程资金760万元,均为平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共翻建街道13175.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42518.5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15980平方米、硬化巷道6744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30盏、铺设路沿石6240米、平整道路用土方量2001立方米。
三、计划招标时间:计划在4月对项目的工程建设及监理等项进行公开招标。
四、招标前需选定招标代理的有关事宜
为尽快使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发挥效益,现计划在招标前,对2个项目共选定1个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条件为: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的业务营业场所、相应资金和资质;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招标代理机构与我局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五、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简介、企业荣誉、近三年工作业绩、招投标服务方案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证明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所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
六、报名自荐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董瑞松 17734520444
平乡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