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邢台市政府

官方微信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关于公开比选“平乡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花拳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01   来源: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关于公开比选“平乡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花拳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开比选“平乡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花拳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择合格服务提供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概况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事业,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和广电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等。

二、比选范围

平乡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花拳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三、入选方式

1.自愿报名,公开比选。 

2.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3.在河北省财政厅备案,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利用该平台代理招标采购活动;有丰富的招标代理服务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凡有意愿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4月1日8:00至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报名至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产业股(平乡县振兴大街106号)。

2.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均为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20: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产业股(平乡县振兴大街106号)。

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代理的比选方式和入选招标代理的数量

1.招标代理的比选方式:通过局招投标工作小组公开进行综合评分。

2.根据分数值确定1家。

3.招标代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实施期间。

七、本公告发布途径

1.平乡县第二行政办公区公示栏公示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1.比 选 人: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联 系 人:关红蕾 18231980575

办公电话:0319—7822519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