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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平乡至曲周工业园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7-25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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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

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东位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拟征收河古庙镇东位村位于东至东位村地,西至东位村地,南至姚庄村地,北至邢临公路区域内的土地。依照规划进行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根据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和东位村村委会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河古庙镇东位村土地0.4730公顷,其中农用地0.4432公顷(其中耕地0.4405公顷、非耕农用地0.0027公顷)、建设用地0.0298公顷,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补偿安置对象、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补偿安置对象: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户。

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乡县第II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1.00万元/公顷。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征地补偿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户。

四、社会保障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平乡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本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征地补偿登记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和东位村村委会负责。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民超(河古庙镇)     联系电话:7884159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姚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拟征收河古庙镇姚庄村位于东至姚庄村地,西至姚庄村地,南至曲周县,北至东位村地区域内的土地。依照规划进行平乡至曲周工业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根据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和姚庄村村委会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河古庙镇姚庄村土地1.345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0609公顷、非耕农用地0.2845公顷)。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补偿安置对象、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补偿安置对象: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户。

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乡县第II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1.00万元/公顷。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征地补偿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户。

四、社会保障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平乡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平政办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本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征地补偿登记由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和姚庄村村委会负责。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民超(河古庙镇)     联系电话:7884159

李志峰(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7862383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拟征地范围图-平乡至曲周工业园区连接线(平乡段)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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