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7号)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1名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交通食宿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三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319—7867676
传真电话:0319—7832676
2025年2月25日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1】7号)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1名参加培训的脱贫劳动力交通食宿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三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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