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邢台市政府

官方微信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关于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1305322024GG0010480号、建字第1305322024GG0035438号、建字第1305322024GG0038435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3   来源: 行政审批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邢台元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取得年产500万辆自行车、100万套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8#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5322024GG0010480号);于2024年11月28号取得平乡县电镀产业园项目(11#、13#,17#镀锌车间,14#镀镍、铜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5322024GG0035438号);于2024年12月24日取得平乡县电镀产业园项目(12#、15#、16#、18#、19#镀锌车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5322024GG0038435号)。

现经建设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同意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5322024GG0010480号、建字第1305322024GG0035438号、建字第1305322024GG0038435号),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以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12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