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319-7867676
传真电话:0319-7832676
2025年3月31日
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的文件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股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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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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