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通知》(邢办字〔2022〕13号)要求,拟对平乡县寻召乡连村道路改扩建项目和平乡县中华办事处窦冯马村道路改造项目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工程监理机构和竣工结算审核服务机构报名参加竞聘。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平乡县农业农村局
(二)2个项目共投资317.99万元。其建设主要内容为:
1.平乡县寻召乡连村道路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寻召乡柴家庄、王家桥、后张范、肖庄、东游庄、午时村等6个村。建设内容: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利用平乡县寻召乡现有道路进行改建,道路改造面积为12385平方米。其中:柴家庄村至王家桥村3.5米宽道路410米、5米宽道路390米,共3385㎡ ;后张范村至赵家庄村4米宽道路405米,共1620㎡;后张范村至肖庄村5米宽道路706米,共3530㎡;东游庄村至午时村 3.5米宽道路1100米,共3850㎡。工程预算147.35万元。
2.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窦冯马村道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为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窦冯马村,建设内容: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利用平乡县中华路办事处窦冯马村道路进行建设,道路改造面积为12645平方米。工程预算170.64万元。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监理机构应具有市政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及相应的从业人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机构有能够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文件和组织竣工结算审核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工程监理和竣工结算审核的法律规定;
(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在工程监理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诚信记录。
(五)与我局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报名材料
(一)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人员简介、企业荣誉、近三年工作业绩、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证明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所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
四、选聘办法
(一)两个项目选聘一个共有的工程监理机构和一个共有的竣工结算审核机构。
(二)若只有1家工程监理单位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二)若有2家及以上工程监理单位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则根据代理报价(50%)、公司实力(30%)、企业业绩(20%)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或单位定标委员会确定工程监理机构单位和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三)对于未中选的机构,不再另行解释。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按照本项目概算批复,本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2万元,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费最高限价为1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二)本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行费用的拨付。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1日止,每天的8:30-12:00,13:30--17:30(逾期无效)
(二)报名地点:平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县综治中心三楼
联系人:梁建更 联系电话:13833935655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