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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4-28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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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力争我县 2020年建成省级卫生县城,根据省爱卫会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文明素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城乡联动、全民参与、人文创卫、和谐创卫、社会监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县城管理水平和居民健康素质,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20年,通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创卫活动,使我县爱国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县城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把我县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宜商宜居的冀南名城。

四、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标准

卫生县城创建主要包括10大方面,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等。

五、保障措施 

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县委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等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工作指挥部,下设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卫健局等主要部门组成,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由创卫办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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