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一)上级精神
1.根据《邢台市“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邢台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2.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民〔2021〕22号)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社会工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冀民〔2021〕23号)文件精神和邢台市民政局工作安排,制定了《平乡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二)我县情况
1.我县已经建设了1家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5家日间照料服务站。为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能力,今年全县新(改)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12家。
2.我县已建立了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和河古庙镇两个试点乡镇(街道)的社工站。
二、制定目的
1.通过抓设施建设打基础,持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带动和促进我县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2.通过乡镇(街道)建立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运行工作,将社工站点打造成为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为民服务的一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