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政策的延续性,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二、任务目标
2021年,健全农村住房安全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所有农户不住危房,完成相关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