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村建函〔2021〕1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2021年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为重点,以示范试点为抓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村镇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村镇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任务目标
(一)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率100%;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有效落实。
(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年底前,完成60%以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小城镇建设。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容貌不断提升。到2021年底,新增1个建制镇创建成为“美丽城镇”。
(四)农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对乡镇预申报的第五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名镇名村,按要求向市申报;学习石家庄市井陉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