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任务,结合邢台市委、市政府“拉高标尺、加大力度”的要求,按照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邢字〔2021〕3号),邢台市决定在2021年底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后十,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平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空气质量“全市退出后十”和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工作目标,以“保五争三拼第一”的争先意识和“大抓落实、大干实事”的责任担当,坚持把“人努力”挺在前面,强化创新思维,采取创新举措,本着“长线短线结合,治标治本兼顾”的整体思路,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工作导向和质量导向,围绕结构调整、源头治理、工程减排、科学管控,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因子,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平乡县2021年综合指数达到4.83,PM2.5需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PM10需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SO2需控制在16微克/立方米,NO2需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CO需控制在2毫克/立方米,O3需控制在173微克/立方米。各乡镇站点数据不得高于县城站点数据。
三、重点工作
1.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3.狠抓喷涂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4.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
(二)打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攻坚战
5.深入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三)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8.强化提升改造。
10.强力推进源头替代。
11.严控无组织排放。
12.坚持差异化管控。
14.加强建筑装饰污染防治。
15.加强油气回收监管。
16.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
17.加强干洗行业排放控制。
(四)打好燃煤污染防治攻坚战
19.加快实施清洁取暖。
20.严格散煤管控。
(五)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21.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22.划定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
23.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
24.全面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25.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监管。
26.强化油品监管。
27.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8.全面加强线性工程扬尘管控。
29.强化拆迁工地扬尘管控。
30.加大园林绿化防尘力度。
31.提升城市道路扬尘管控水平。
32.加大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33.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治理。
34.强化裸露地面扬尘管控。
35.加大停车场、物流园区扬尘治理力度。
36.严控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
37.严控农业源氨排放。
38.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39.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40.深化联防联控。
38.夯实应急减排清单。
39.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40.深化联防联控。
(八)打好基础能力建设攻坚战
41.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42.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
43.加强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