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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乡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0-18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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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出台背景和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平乡县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美丽平乡建设的关键期。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平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平乡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目标指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保障。坚持遵循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兼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统筹解决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加快推进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创新机制,依法治污。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改革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强化环境法治保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坚持社会共治,服务民生。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污染防治大格局,形成全社会积极合作有序的环保共治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三、《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规划》在对平乡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开展情况的全面评估及调研基础上,科学分析了平乡县生态环境保护新成效、生态环境保护新问题、生态环境保护新机遇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挑战。科学制定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及目标,共涉及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类共2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预期性指标6项。

《规划》的总体目标共四个:

(一)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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