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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乡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0-14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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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8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平乡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 

1.梳理权责清单。2.明确各级权限。 

(二)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 

1.行政执法监督。2.行政执法协调。3.行政执法衔接。

(三)创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 

1.全方位协调监督。2.全流程协调监督。3.全天候协调监督。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

1.机构设置科学。2.加强工作力量。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推广应用监督平台。2.分级分类进行培训。3.组织实践应用推广。

(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保障。

1.加大人力物力投入。2.加强经费装备保障。

三、重要意义

有助于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进我县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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