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1.《个体工商户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 制式表格 |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小2寸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经营者身份证明 | 身份证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申请人自备 |
六、办理程序
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各乡镇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七、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