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登记证
一、事项名称:小餐饮登记证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小餐饮登记证申请书 | 制式表格 |
开办者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 申请人自备 |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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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门头,餐厅,厨房图片(电子版) | 申请人自备 |
六、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检查---审核---签发制证
七、法定时限 对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小餐饮登记证
承诺时限 对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在1个工作日内颁发小餐饮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