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收购站
一、事项名称:生鲜乳收购站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的申请 | |
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 申请人自备 |
生鲜乳收购站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生鲜乳收购站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从业人员培训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卫生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六、办理程序
受理---踏勘—审核---办结发证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