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首次申请
一、事项名称:护士首次申请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1.《护士条例》
2.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 备注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申请人在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执业机构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学历证书 | 申请人自备 |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 | 申请人自备 |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三年有效期内) | 申请人自备 |
拟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 申请人自备 |
指定的三级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逾期3年未注册的) | 申请人自备 |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窗口发证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