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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1-30   来源: 寻召乡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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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

一、事项名称:农民合作社设立登记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备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制式表格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制式文本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制式表格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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