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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1-30   来源: 寻召乡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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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二、下放方式:赋权下放

三、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四、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备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制式表格

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制式文本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人自备

六、办理程序

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各乡镇根据自己情况决定)

七、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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