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强、王建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打击非法销售药品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案由中所提到的“个别非法商人在无销售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销售药品”、“通过网络大肆宣传高价药品信息”以及“个别不良人员恶意囤药后高价售药”这些恶意扰乱药品销售市场情况,我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作出以下回复: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网络流通监管等多种渠道切实发现药品购销渠道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截至目前,我局药械部门执法人员累计出动358余人次,检查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8余家次,通过执法行动切实净化和维护药品流通秩序,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将严查到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2、加强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可能来源于非法渠道的药品要追根溯源,及时通报卫健、医保等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去年我局联合公安部门通过层层抽丝剥茧,成功斩断一例假药生产销售链条,查货“祖传咳嗽药”“百灵散”等无批号药品2500余包,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引导人民群众在正规售药平台购买药品。
4、出台相关方案,按照企业针对营商环境所提出要求,我局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将明确检查内容和整治措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系统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