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文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体育场馆、场地建设和管理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出真招、动真格、下真功,高度重视体育场馆、场地建设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场馆建设等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按季度分解推进,强化推进实施,重点打造滑冰馆建设项目(平乡县城泽平路南侧、三合街东侧),项目总占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52.12平方米,其中主场馆3082.64平方米;邢台市健身步道在平乡县泽平路、平安两侧设置健身步道带盲道,全长11886米,宽度2米以上,配备绿化、信息标示、指向标示、警示标示及其他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市民健身的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
我县先后建成体育场馆117581.4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实现标准化体育场馆“两场四馆”的高配。其中,第一体育运动场(县一中)面积72118平方米;第二体育运动场(县二中)面积32310平方米;全民健身中心面积13333.4平方米,建有体育会展馆,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游泳健身馆,建筑面积2448.44平方米;另有篮球、羽毛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等健身设备;梅花拳综合训练馆(职教中心梅花拳体校),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职教中心篮球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成平乡县多功能健身苑项目,场地面积2650平方米,包含足球场、篮球场、健身广场等3个健身场所,配置城市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此外,我县在平安公园、盛世公园、文苑公园、城东公园等都建有标准化足球场或篮球场,体育俱乐部自建体育场馆也有10余处。
下一步谋划建设邢台市自行车运动体育公园、平乡县小型体育综合体暨邢台市冰雪培训体验中心项目、邢台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不断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建设力度,完善配套体育设施,延长场馆开放时间,提高群众健身意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我县体育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