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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乡县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4-28   来源: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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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居民住宅楼的相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作为《平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一直以来都很关注居民小区健身场地的规划建设情况,对新建居民小区统一按照室内人均体育场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体育场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要求审核设计,并督促配套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运动需求,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公共服务体系。对此我局将认真落实健身场地合理规划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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