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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1-06   来源: 交通局   体裁分类:行政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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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 注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信访、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综合办公室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负责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委关于交通运输 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运输交通行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落实、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四)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行业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乡客运中长期计划是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县地方铁路、民航行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城乡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地方铁路、城乡客运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负责道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 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负责拟定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综合办公室
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管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
负责拟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综合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管和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
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综合办公室
(七)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城乡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城乡公交等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管管理。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八)负责全县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拟定地方铁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拟定地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十)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拟定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十一)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高速公路及国、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十二)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公路、城乡客运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明文化建设。综合办公室
(十四)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综合办公室
(十五)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十六)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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