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 注 |
(一) |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信访、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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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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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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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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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 负责拟定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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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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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委关于交通运输 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运输交通行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落实、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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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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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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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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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行业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乡客运中长期计划是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县地方铁路、民航行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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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城乡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地方铁路、城乡客运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 负责水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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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道路、水路、铁路、民航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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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 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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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 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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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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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管管理等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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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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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管和管理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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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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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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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城乡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城乡公交等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管管理。 | 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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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路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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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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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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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负责全县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国家铁路项目前期、建设和运输等相关事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 拟定地方铁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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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地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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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 |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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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拟定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 负责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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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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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高速公路及国、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 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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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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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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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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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公路、城乡客运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 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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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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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 综合运输监督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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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负责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 负责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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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和行业文明文化建设。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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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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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 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 规划与交通建设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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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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