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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8-18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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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主体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1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

80元/件

非住宅:

550元/件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改价格【2016】2559号

县域内不动产登记

建设单位或个人

缴入国库

发改价格【2016】2559号

2

耕地开垦费

10-15元/㎡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方米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9条

县域内占用耕地单位或个人

建设单位或个人

缴入国库

2019年

第76号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县城50元/㎡,建制镇20元/㎡

平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方米

冀财非税【2022】7号

县域内国有土地上建筑物

建设单位或个人

缴入国库

冀政发【2016】51号

冀财非税函

【2022】4号


责任领导:游孟璞   责任人:范有涛     监督举报电话:0319-7832034 78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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