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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2-14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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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参照近年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建设用地需求及供给潜力,最大限度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目的是通过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预测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和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服务功能;为政府统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依据和支撑,满足土地宏观调控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需要。

编制供地计划的目的也是落实全县及各乡镇建设用地供地地块,安排落地时序,从总量、结构、时序、布局等方面提高供地的合理性,科学性,将全年的供应地块纳入计划中,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是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的意义

1.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可以实现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实施以供给决定需求的土地供应政策,增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2.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土地供应的执行计划,可操作性较强,它的实施直接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保证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建设,合理分配资金投向,引导城市发展方向。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土地供应环节体现了“节地提效”的要求,加大力度盘活和挖掘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县委、县政府近期工作重点,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等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布局、重点保障等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2021年度我县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市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四、建设用地供应基本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互动共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供需平衡原则

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特殊作用,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通过合理调整土地的供应结构、数量、时序以及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转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保障自然、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土地供应计划编制中应科学测算并审核土地有效需求,尽可能防止土地资源浪费、抑制地价上涨过快,特别是要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三)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在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项目供地计划,要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国家东部公园配套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对计划列入重点项目计划的实施项目,需要通过招拍挂出让和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供地计划表,确保将项目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同时积极与项目落地乡镇(办事处)联系,做好用地报批的前期各项工作,及时跟踪规划修改、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各环节的用地审批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落地。

(四)存量为主、新增为辅

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立足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加大挖掘存量土地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五)符合条件、立足供地

列入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要以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为主,预计年内无法实施征地拆迁、达不到基础实施条件或规划调整尚未完成的地块不宜列入年度供应计划。

(六)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充分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特别是本区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在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时,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严格把握土地使用标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合理要求。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根据平乡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明确县域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加快郊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土地供应向县域优势产业倾斜,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各项主要指标

(一)总量

平乡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安排: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061897.44平方米 。

(二)用途结构

1、在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113378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0.68%。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00378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地130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地占住宅总供应量约11.47%。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年度在住宅供应计划中将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不低于住宅总供应量的10%。详见附表2-1-2。

2、在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696460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65.5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5139平方米,占供应总量15.55%;商服用地80965.44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7.62%,交通设施用地5955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0.56%。平乡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如附表1。

(三)空间分布

根据《平乡县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平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及近期建设规划所确定的城镇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平乡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拟供宗地空间布局如附表2。

六、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用地的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优先支持能源和水资源设施项目用地供应;重点保障公路、铁路、城市路网等项目用地供应,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适度超前安排水、电、气、热、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4、保持住宅用地的平稳供应,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合理确定“显著增加、增加、持平、减少、减少直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把控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和时序,稳定均衡住宅用地供应,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优先安排储备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用于住房开发建设。对存量土地因规划不到位、拆迁安置难等原因,在短期内难以盘活利用的,要适当压缩新增建设用地中用于工业等其他用途的土地供应规模,转用于住房开发建设。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地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公共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营利性的福利设施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等有偿使用。

七、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强化规范供地和供后监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四)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供地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

平乡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xlsx

平乡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xlsx

至2021年9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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