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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来源: 人社局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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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平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 231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68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5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人社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平乡县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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