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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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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乡县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数量。2021年,县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数26182条,通过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0425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561条:包括机构职能14条,工作动态3100条、公告公示90条、政策解读20条、领导活动及重大会议2112条、依申请公开1条、规划信息32条、部门预算73条、部门决算6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6条、政府采购3条、政协委员提案20条、人大代表建议1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权责清单56条,政策文件93条:包括规范性文件75条、其他文件18条等。)

2.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活动及重大会议、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预决算、政策解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面信息。

3.公开形式。通过公众号、抖音、微博、头条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等新闻网络媒体,继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部门已开设微博、等各类政务新媒体69个。各政务新媒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了完善的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跟踪互动等工作机制,同时极大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21年,全县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5

0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县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泛;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认真真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多层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文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县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平乡政务”政务新媒体的栏目和功能设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认真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及时对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针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保障等重点工作,均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指导推进和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县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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