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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来源: 公安局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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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乡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20条,其中事前公开8条、事后公开6条、部门预算3条、部门决算2条、行政权力清单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重视不够,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但是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积极主动去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公开方式单一,缺乏用图表等其他公开方式;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宽泛,工作动态及亮点工作公开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公安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丰富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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