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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来源: 统计局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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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平乡县统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46条,累计223条;在省、市统计信息网发布信息43条;平乡县统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48次编辑《平乡县统计月报》10期;编印《统计分析与信息》18期;印制统计法制宣传明白纸,印制人口普查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平乡县统计局主动在网站公开本单位职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公开预决算和行政执法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按照统一要求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利用互联网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1件,并在规定的7-15个工作日内认真回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重视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梳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做到“立改废”。先后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效率奠定了基础,同时增进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强市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创新公开载体,多方位公开。制定了平乡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平乡县统计局政务公开目录。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众号等媒介公开应公开事项。强化保障措施,每年总结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工作,保证政务公开所需经费。

(五)监督保障。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我局创新公开载体,采取单位公示栏、平乡县信息公开平台、明白纸、统计月报、统计分析与信息等方式,为县领导和社会大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如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公开、统计执法流程公开,统计数据和工作动态公开、逐月重要经济指标数据等公开事项,我局通过单位公示栏,信息公开平台、统计月报小册子等方式,多角度、大范围地向社会大众公开,并依据不同性质不同时限,对公开事项及时更新,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做了积极充实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全员参与的主动性有待提高。为更好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二是积极调动各科室积极性、主动性,依法依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统计数据公开的质量、维度,发挥好统计为民服务的职能,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平乡贡献统计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平乡县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乡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平乡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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