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邢台市政府

官方微信 |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平乡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来源: 公安局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的通知要求,平乡县公安局扎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机构职能等子栏目进行更新和完善,公布信息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及时对“机构职能”等子栏目进行动态管理与更新。 

(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全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8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事后公开185条、部门决算1条、部门预算2条。

   (五)监督保障:我局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时只是公开了一些必要的事项,其他很多事项未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信息发布时间跟不上实际;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宽泛,工作动态及亮点工作公开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三是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县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乡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平乡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