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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4-07   来源: 乡村振兴局   体裁分类:平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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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字〔2022〕21号


平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你们单位报来的《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们报来的《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

 2、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为项目责任部门,负责所涉及项目的实施、验收、报账等,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从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确保项目资金12月底前完成报账拨付。

 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特此批复。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平乡县乡村振兴局

平乡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 号)规定“2021-2023年,在原45个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允许整合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以及各市、县自行确定的本级资金”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县2022年符合整合范围资金为13523.68万元,实际完成整合资金9977.75万元,整合率73.78%。其中:中央资金整合3812万元;省级资金整合4359.75万元;市级资金整合406万元;县级资金整合1400万元。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平乡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涉及资金9977.75万元。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110万元,扶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4个。具体内容为:

1.到村资产收益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一是计划投资3000万元,在油召乡张第二町村建设蔬菜日光温室大棚及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总占地面积约270亩;二是计划投资900万元,在寻召乡王洪康村建设蔬菜日光温室大棚及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总占地面积约80亩;三是计划投资1000万元,购置大型拖拉机、大型收割机(能打捆)、打药机、无人机、秸秆还田机等先进农业机械设备100台套,利用租赁机械设备及农业机械运营产生收益,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运营企业为平乡县济林源农林有限公司,产权归县政府所有,收益用于82个村(其中:已脱贫村41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收益率为6%,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94万元。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各村设立村级防贫专项资金,优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帮扶救助;二是每村设立公益岗位1-2个,增加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就业机会;三是为本村及周边村提供不少于100人的就业岗位;四是用于各村乡村振兴村容村貌改造提升。

2.特色种植示范区建设项目1个。项目投入资金300万元,在全县建设不少于7个千亩特色种植示范区,总面积1万亩左右,对示范区发展特色种植给予种苗、化肥补贴。项目区建设地点原则上为脱贫村,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选择其他村。受益对象为各乡镇、办事处发展特色种植种植户,优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补贴。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二是增加每亩单位收益500元以上,预计年可增收500万元;三是增强种植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植的内生动力。

3.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1个。投入资金900万元,利用原镇政府(现河古庙镇社会劳动保障所)院内闲置土地,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988平方米,其中:(1)建设两层钢结构车间,建筑面积共2000平方米;(2)建设框架结构电商直播基地、电商服务中心占地建设三层,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

产权归属:产权归18个村集体。

受益主体:受益主体为常庄、西铺、陈庄、董家村、大张庄、路家庄、高张庄、高阜镇、董家庄、西马延、袁家庄、孙章村、贾村、西位、闫屯、常河镇、孙庄、赵章村等18个村村集体。以租赁形式产生收益,预计可增加村集体收入72万元,并提供就业岗位30人。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设立村级防贫专项资金,优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帮扶救助;二是推动河古庙镇产业振兴,带动全民共同富裕;三是用于各村乡村振兴村容村貌改造提升。

4.防贫监测户产业救助项目1个。项目投资10万元,计划扶持预警的防贫对象发展特色种养、家庭手工业、到户光伏等产业救助项目7个,每户按实际情况进行救助。产权归项目户,收益主体为项目户,户均年增加收益在10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预警防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37.75万元,扶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42个。具体内容为:

1.乡村道路建设项目28个。投入资金1938.4万元。帮助东来仲疃、王家园等28个村新建出村路19000平方米;新建街道11730平方米;新建田间路1650平方米;新建便道103172平方米;新铺设路沿石18675米;新建联户路8480平方米;翻建街道50960平方米;翻建出村路9600平方米。

各类道路建设标准:

(1)新建进村路(包括新建街道和新建田间路)建设标准:15cm石灰土(灰剂量12%)+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标号C25)。

施工程序:开槽(原路面开槽;宽度两边各大于路面25cm;深度为15cm)、碾压路槽、做灰土(原槽拌和,基层比所修路面宽50CM)、铺路面(路宽:4m或5m)、培路肩(路肩宽为50cm)。

预算单价119元/平方米。

(2)翻建出村路(包括翻建街道)建设标准:15CM石灰土(灰剂量12%)+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标号C25)。

施工程序:挖除破旧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4m,厚度15cm)、开槽((原路面开槽;宽度两边各大于路面25cm;深度为15cm)、碾压路槽、做灰土(原路基做灰土;基层比所修路面宽50CM)、铺路面(翻修后,基本与原路面一致)、培路肩(路肩宽为50cm)。

预算单价124元/平方米。

(3)新建联户路建设标准:10CM灰土(灰剂量10%)+10CM水泥混凝土面层(标号C25)。

施工程序:原路面平整深翻,厚度为10CM。原路面宽度不确定,看实际巷道宽度而定,开槽、碾压路槽、做灰土(原槽拌和)、铺路面(宽度:实际巷道宽度)等。

预算单价67元/平方米。

(4)新建便道建设标准:10CM灰土(灰剂量10%)+2CM砂灰垫层+便道砖。便道砖规格为10CM*20CM*6CM

施工程序:开槽(深度:10cm)、碾压路槽(补齐所需土方;整理平整路槽)、做灰土(灰土拌合后进行摊铺)、铺砂灰垫层(2cm厚1:2水泥砂浆垫层)、铺便道砖等。

预算单价65元/平方米。

(5)路沿石建设标准:10CM厚;25CM高;80CM长;材质为C30水泥路沿石

施工程序:开槽(深度为30CM;宽度为12CM)、夯实路沿石槽、做灰土(灰剂量10%)、铺设路沿石(路面下埋13CM;路面上显12CM)。

预算单价40元/米。

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推进28个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发展,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各村美丽乡村建设。

2.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1个。投入资金928.05万元,帮助王杨村、沈杨村、下疃、东河古庙、陈家庄、董固、路家庄、丁周天、五座楼、魏闫庄、铺上等11个村铺设便道砖100312.9平方米;新建街道1000平方米;翻建街道636平方米;新建联户路33765.3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安装LED节能路灯133盏。

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推进11个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发展,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各村美丽乡村建设。

3.空心村整治提升项目2个。投入资金275.3万元,一是100万元用于三和城投实施的空心村拆除一次性补助,每平方米补助20元。二是175.3万元用于一次性补助7个乡镇整治351处拆除残垣断壁或破旧农宅87632平方米。

按照《平乡县“空心村”整治提升奖补办法》补助标准,对“空心村”整治提升工作中没有利用价值且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的残垣断壁、破旧农宅拆除,分别按照每平方米20元和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为进一步激发村民热情,撬动民间资本,确保“空心村”整治提升任务顺利完成。

4.农村公厕建设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496万元。帮助7个乡镇85个村,新建设村级无害化公共厕所124所。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全县农村厕所革命,使其村容村貌得到提升。

(三)金融扶贫项目。项目投资25万元,计划对7个乡镇112个建档立卡户的小额扶贫贷款500余万元进行贴息补助。项目绩效为通过扶贫小额信贷,助推已脱贫户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业增收项目,使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预计项目受益已脱贫人口112人。

(四)贫困人口技能提升项目。项目投资114万元,为全县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380人,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380人,每人每季补助1500元。项目绩效为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已脱贫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预计受益已脱贫人口760人。

(五)项目管理费。投入91万元,用于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健康安全实施进行的项目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监理、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费用。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一)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可依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文件,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四联签”制度。为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运行,避免资金发生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各责任单位资金拨付须按照平乡县财政局出台的《平乡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暂行办法》(平财〔2018〕7号;即“四联签”制度)执行。

(三)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本计划涉及项目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责任部门拨付工程资金时,可遵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20〕4 号)精神:“疫情防控期间,保证资金正常拨付,工程项目动工即可拨付项目资金的 30%-50% ,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禁变相滞留、截留资金。”

(四)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均须执行《平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根据冀财农〔2021) 26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提交县政府对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复。


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项目规划实施计划表.xls


 

 

平乡县乡村振兴局                                                       平乡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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